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两融余额=融资余额+融券余额
融资余额是指投资者每日融资买进与归还借款间的差额的累积。融券余额指投资者每日融券卖出与买进还券间的差额。
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应具备的资产、交易经验等条件,对从事证券交易时间不足半年、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低于50万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股东、关联人,会员不得为其开立信用账户。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可不受前款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及证券类资产条件限制。
采用竞价交易方式。
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股票或基金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份)或其整数倍。
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债券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手或其整数倍。(上交所)
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债券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 张或其整数倍。(深交所)
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融券期间,投资者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融券卖出标的相同证券的,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遵守前款规定,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或经本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其融券卖出不受本条前两款规定的限制。
与各标的证券交易时间一致。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也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特殊情况下融资融券交易期限的处理由证券公司与客户在合同中约定。
融资融券是把双刃剑,融资买股票增强多方力量,融券增强空方力量。融资融券交易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资者交易理念、改变 “单边市”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除具有普通交易的市场风险,还蕴含其特有的杠杆交易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监管风险,以及信用、法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