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股指期货是指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


交易规则

股指期货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撮合成交;涨跌停板幅度为10%,遇涨跌停板,按“平仓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成交;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12%;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可规避股市月末波动;在具体交易时,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价值是用指数的点数乘以事先规定的单位金额来加以计算的,IF每点300元、IC每点200元、IH每点300元。股票指数合约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为循环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进行交易的,通常以最后交易日的收盘指数为准进行结算。


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与股市开盘时间同步。正常交易日9:25-9:30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25-9:29为指令申报时间,9:29-9:30为指令撮合时间。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


存在意义

股指期货交易的实质是投资者将其对整个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的过程,其风险是通过对股市走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操作来相互抵销的。股指期货主要用途包括规避价格风险、价格发现、提高资金配资效率。